各学院(部):
根据省委军民融合办《关于陕西省科学技术奖(专用项目)成果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自2021年起,拟提名陕西省科学技术奖(专用项目)的成果,应在通过有效评价后(有效评价要求请参见《通知》),按规定时限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。
计划提名下一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(专用项目)的成果,应于前一年12月31日前通过有效技术评价,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;未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成果不能提名。
联系人:刘兴华;联系电话:029-88968338/13759873621;成果登记邮箱:liuxinghua@xjtu.edu.cn
附件:1.关于陕西省科学技术奖(专用项目)成果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
2.国防科技成果登记系统2018版
科研院
2020年12月14日